淀山湖幼儿园2017学年招生方案
一、指导思想
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本市学前教育入园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,坚持“公开、公正、公平、透明”的原则,坚持“便民利民、相对就近、免试入园”的招生工作要求,继续落实随迁子女的入园政策,充分利用现有合法的各级各类学前教育资源,尽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多元需求,努力做好2017年我园学前教育招生工作。
二、招生原则
1.坚持公开、公正、公平、透明的原则。
我园按统一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和招生细则。
2.坚持率先满足3—6岁接受全日制正规的学前教育为主的原则。
我园率先保证3—6岁幼儿接受正规的学前教育,满足入园要求。
3.坚持按照市相关要求设定班级数和班额数。
我园按要求将班级数、班额数控制在《青浦区2017学年度幼儿园教育事业计划》规定的范围内。
4.关于来沪随迁人员子女的入园。
我园在保障本市户籍适龄子女入园的基础上学额有余的,可依据来沪人员持《上海市居住证》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、持有年限等条件设定优先顺序,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园。同时,孩子须持有本市临时居住证件。
5.关于特殊幼儿的入园。
对能坚持正常集体活动的特殊儿童,根据其特殊类别妥善安排。
三、招收学额
我园本学年预计招收小班75名幼儿。
四、招生对象与条件
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(无慢性传染病)、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、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为2017年幼儿园招生对象。
1.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。
户主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,房产证权利人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,且均于2017年4月30日之前办理的。
2.户口户主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,且于2017年4月30日之前迁入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。
3.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,且于2017年4月30日之前办理的本区及本市户籍适龄幼儿。
4.儿童本人暂无上海市户口,但父母一方具有本区常住户口。
5.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签发的《上海市居住证》且积分达到120标准分值,幼儿持有《上海市临时居住证》,并持有招生区域内合法居住证明。
6.符合幼儿园自主招生的对象。
在招生区域内合法居住,父母一方持有《上海市居住证》,或持《上海市临时居住证》和《灵活就业证明》到2017年6月30日各满三年(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办出),且幼儿持有《上海市临时居住证》等条件依次录取。
7、转园或插班条件
出生于2012.9.1-2013.8.31的中班年龄段幼儿和出生于2011.9.1-2012.8.31的大班段幼儿。入学条件参照小班幼儿招生条件,视具体情况依次满足。
五、招生时间、地点、所带材料证明
招生时间:2017年5月28日、5月29日、6月3日(带好报名材料:户口本、出生证、接种证、一寸蓝底照片2张),6月20日,8月10日发放入园通知书。
招生地点:淀山湖幼儿园(西岑水秀路323号)
备注:外地随迁子女报名须带户口本、接种卡、出生证、房屋租赁合同,并出具幼儿《临时居住证》和父母一方的本区内《上海市居住证》或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+《临时居住证》。5月28日、29日,6月3日仅对外地随迁子女报名登记,符合条件的孩子入学通知会在8月15日之后发放。
六、收费标准
保育教育费175元/每月;伙食费每天8元,按天数收取;课程材料费100元/学期;生活材料费:35元/学期。(小中大班、插班生收费标准统一)
幼儿园地址:青浦区西岑镇水秀路323号。
咨询电话:59294027;59295753
青浦区淀山湖幼儿园
2017年4月